
强化幼儿园标准办理。进一步标准幼儿园办园行为,加强对幼儿园教师资质与装备、保育教育、卫生保健、安全防护、招生宣传、财务、收费等方面的动态监管。 各省(区、市)对幼儿园称号不标准、运用称号与批阅称号不符、虚伪宣传、违规运用幼儿教材或境外课程等问题部署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整治,月底前完结整改。 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。各省(区、市)要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方针,鼓舞对非营利性民办园(含普惠性民办园)收费实施政府指导价办理;营利性民办园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。 遵循公正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依据实践办园本钱、商场供需等因素,合理确认收费标准。各地教育、开展变革部分要综合施策,加强营利性民办园收费调控,引导经营者合理确认调价频率和起伏。

必要时可开展本钱查询并向社会公布,遏止过高收费。民办幼儿园收费应悉数缴入经教育行政部分存案的银行账户,统一办理;教育行政部分要会同商场监管、开展变革等部分加大对民办园收费专项查看力度,查处并曝光一批违规收费的典型案例,防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。 提高保育教育质量。深化幼儿园教育变革,坚持问题导向,改善保育教育实践,促进高质量师幼互动,引导带动每所幼儿园不断进步保育教育质量。推动幼儿园与小学深度衔接。 进步入学预备和入学适应的有效性,严禁提前教授小学课程。深化学前教育教研变革,改变名利化导向,扎根一线研讨处理幼儿园实践问题,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支持。